一、房子名字是谁就归谁吗
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判定因素
房产归属问题并非基于房本署名判定,而需结合实际情境进行具体分析判断。以下列举两种情况为例:
第一种情况,若系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内,使用共同财产购置,即便房产证仅累记一方姓名,亦可视为双方共有;
然而,如若该房产系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购买赠与子女,且已在房产证上注明子女姓名,则以房产证所载为准,即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署名人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房子未过户就一定归登记人吗
一般情况下,房子未过户并不一定就归登记人。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,但在未办理过户手续前,只是物权未发生变动,合同的效力是独立的。如果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,且买方已支付了价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,在这种情况下,虽然未办理过户登记,买方仍对房屋享有合法的债权请求权,可要求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。然而,如果存在其他法定情形,如卖方恶意反悔、一房多卖等,可能会导致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产生争议。所以,不能简单地认为未过户的房子就一定归登记人,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。
三、房子产权归属以名字为准吗
一般情况下,房子产权归属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。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,登记在谁的
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并非仅依据房产证上的名字,还需考虑实际情况。例如,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,即使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,也视为共同所有。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购房并明确赠与子女,且房产证上有子女名字,那么房屋所有权就归署名人所有。